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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2024-02-29 17:46 来源:邻水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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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邻水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邻水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邻水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邻水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负责开展政策梳理、加强相关政策研究,参与拟订相关贯彻落实政策文件。

2.负责动态掌握全县山水林田湖生态资源现状,根据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规划,组织编制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总体及分年度实施方案,并细化分解落实相关部门工作目标。

3.负责指导全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及时收集报送全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有关重大事项。

4.负责拟订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和办法,组织项目工程实施绩效评价。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监督检查。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项目重点环节资料整理归档:按照立项、批复、招标、中标、实施方案、设计、实施过程监管、验收结论、审计结论等形成闭环资料;二是督促城北同心湿地恢复建设工程、护城河、让水湖等16个项目全面完成审计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对完工项目的后期管护,确保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四是持续做好宣传及经验提炼推介工作。组织精干力量,针对邻水三山两槽特殊地貌生态特征,对矿山环境恢复、水环境治理、湿地保护修复、生境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提炼,通过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宣介邻水,形成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邻水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生态环境氛围。五是要充分发挥山水中心统筹职能,结合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建设,动态掌握全县山水林田湖草资源保护现状,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包装争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方面项目,当好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谋,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机关,单位内设股室3个,主要包括综合股、项目一股和项目二股。

 

第二部分  邻水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94.4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工资晋升、工伤保险纳入预算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9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4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9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5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4.4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工资晋升、工伤保险纳入预算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4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4.4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工资晋升、工伤保险纳入预算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7万元,占10.68%;卫生健康支出7.84万元,占4.0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0.26万元,占77.28%;住房保障支出15.58万元,占8.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4年预算数为20.77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06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78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58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来邻检查指导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下属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46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山水林田湖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194.4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73.99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0.4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邻水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邻水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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