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邻水县公安局决定在城区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并采用电子设备抓拍违停行为,现将具体路段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路段
县委广场环道
县政府广场环道
达邻大道(北门桥至菜稀饭路口)
文 星 路(中医院路口至品味楼路口)
建 新 路(尚水广场至县政府广场)
人 民 路(远华路口至和平桥路口、南门路口至北门桥)
二、严管时间
上述路段及沿线交叉路口50米内,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全天候禁止机动车停放。
三、对在上述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车辆依法拖移。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以上严管路段自2026年3月17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邻水县公安局
2026年3月10日
川公网安备 511623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