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选派流程,推进高质结对“零距离”。通过召开局办公会、律师座谈会、司法所所长例会征求多方工作意见,就选派律师担任司法所所长助理工作达成共识,确保前期选派工作无缝对接。按照1+1服务模式(即一个中心司法所至少配备一名所长助理),以律师自愿报名和律师事务所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考察、择优选派,实现12个中心司法所所长助理全覆盖。
细化工作任务,推动高效服务“接地气”。通过法律服务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协助开展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参与矛盾化解,特别是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协助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协助开展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队伍业务培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规范考评机制,提升高分评价“满意率”。由司法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司法所所长组成考评小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交流座谈、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所长助理进行量化打分。严格逗硬考核,对检查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所长助理进行谈话、更换,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县司法局 范娟 姜柳汐 审签:涂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