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教师认定后档案存放的疑问 | 编 号: | 5100002024111200703 |
| 问题属地: |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写信日期: | 2024-11-12 |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是户籍地为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的考生,在重庆市认定了教师资格证,今天收到的资格证材料中有一份《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需要申请人交送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并确认存入档案中。请问这个档案可以通过快递寄送吗?或者由亲属送达?我在网上查询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不能接受以个人名义寄出的学籍档案,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申请表呢 | ||
周女士:
您好,您于2024年11月12日在县长信箱反映:在重庆市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如何存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反映教师认定后档案存放的问题。经查,您的学籍档案存放在我局,您可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我局存放。此项业务可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工作人员于2024年11月12日15时55分通过电话联系到您,向您解答了档案存放业务的相关问题,您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如有其它档案事项需办理,可拨打0826-3229896电话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