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林长令(第2号)
  • 2023-04-23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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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已经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林长黄永鸿  石国平

2023410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

各级林长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木里3•30、西昌3•30森林火灾教训,坚决扛起森林防灭火政治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安全底线。

一、时刻保持高度警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牢记“决不能屡屡重蹈覆辙”的殷情嘱托,时刻警醒警觉,时时放心不下,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压紧压实防火责任。按照林长制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县、镇、村、组、监管员、护林员网格化责任体系,实现网格界线清晰、图表册可查询。着力打通镇、村(社区)和森林经营单位、护林员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三、严格落实巡护责任。各级林长要常态化开展巡林,在特殊敏感时段或重大活动、节假日、高温干旱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密巡林频次。巡林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森林防灭火突出问题。各镇、林长制成员单位、森林经营单位等责任主体,要履好责、管好人、看好林。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要细化明确护林员巡护路线和巡护频次,督促护林员严格履行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理、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情报告等职责,将护林员选聘、待遇与履职挂钩,实行绩效考核。

四、强力整治火灾隐患。聚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重点区域,加强林区输配电设施、施工场地、景区景点、生产生活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聚焦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重点人群,着力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管控。聚焦林区道路两侧和坟头周边等重点部位,采取清理林下可燃物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严禁火源进山入林。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高火险期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防火检查哨要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执行扫码入山,坚持“四不六必”,切实履行“问、查、扫、宣、劝”职责,严禁违规携带火源入林。要按照火险预警等级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及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在进入林区的路口增设临时检查哨卡,坚决果断封禁管理,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分阶段推进生物隔离带、防火道路、消防水池、检查哨卡等基础设施建设,织密森林防灭火“路网”“水网”。在重点林区安装165个蓄水罐、新(改)建14个消防水池。在重要路口修建县级防火检查哨8个。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配备消防水车、水泵、水带等以水灭火装备,着力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七、强化防火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防火宣传“六进”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等新媒体和“村村响”、流动宣传车、“敲门行动”、院坝会,确保林区、林缘居民和进山入林人员宣传教育全覆盖,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着力打好森林防火人民战争。

八、科学安全处置火情。按照“以镇建队、以村布防、以林为家、带装巡护、有火灭火、无火防火”思路,强化人财物保障,推动镇、村(社区)、森林经营单位建强打防结合的火情早期处理队伍,确保发现火情,快速响应,打早打小打了。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科学指挥扑救,坚决杜绝因判断失误、决策不当导致出现人员伤亡。

九、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各级林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各级督导检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深入林区,真督实导。要坚持问题、目标导向,切实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真正找出问题隐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落实监管制度,通过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确保责任体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